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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達人通」是由台灣紙盤遊戲製造商「亞灣文具股份有限公司」所製作的大富翁系列遊戲,結合「傳統經典大富翁」與「創新背包客自由行」兩種概念,帶領玩家深入淺出認識全日本的旅遊勝地。本遊戲包含「銀行遊戲」與「旅行遊戲」兩種不同的遊戲方式,供玩家們趣味學習。在「銀行遊戲」中,玩家扮演著投資客,買地蓋房收過路費,體驗購置地產與理財分配的樂趣。在「旅行遊戲」中,玩家扮演著背包客,尋訪獨家及熱門景點,體驗快意樂活的旅行趣味。一套遊戲兩種玩法的獨創設計,無論是自身收藏或是禮品相送,絕對會帶給買家物超所值的感受。

 

遊戲內容物

 

遊戲棋盤(1個,正方形40(4大格+36小格))

景點地圖(1)

地產(景點)(30)

機會卡(30)

銀行遊戲經驗卡(12)

企劃主題

遊戲功能

裝潢擴建,打造六星豪華酒店

建設房屋時,可再花費800元多增建1(每次只可額外增建1)

提供土地仲介諮詢服務

每次付完過路費後,可按地價付費給對方,買下該地並移除其原有房屋

安排獨家旅遊行程

每次擲骰前,可選擇花費300元不擲骰改為只走1

公司併購,重新整合經營團隊

立即向銀行領取2000元,將所有玩家保留的經驗卡正面朝下集中洗勻後,置於經驗卡格的卡牌堆下方,再將此張卡牌置於卡牌堆最底下

開發特產美食,電視節目爭相報導

每次收取過路費時,可向對方多收500

提供機場、車站免費接送服務

每次擲骰後可多走2步,每次經過其他玩家時可向對方收500

成功創立連鎖飯店系統

每次停留在自家地產格時,可再進行1次行動回合(若再次停留可連續進行)

提供旅遊平安險服務

每次擲骰後可花費1000元重擲1(每回合限重擲1)

打造經典建築,獲得國際注目

每次經過「導覽服務處」格時,可在自家的任一地產格付費增建1層房屋

旅遊旺季,獲利豐厚

每次擲骰前,可從銀行領取200

推出VIP會員服務,獨享房價優惠

每次支付過路費時,對方房屋可少算1(若只有1層則以1層計算)

當選旅遊公會會長

每次經過「旅遊互助會」格時,可停留在此格並執行該格效能

旅行遊戲經驗卡(12)

企劃主題

遊戲功能

雇用導遊,深入體驗自然生態

若玩家停留的景點位於「鳥取縣-鳥取砂丘」與「鹿兒島縣-屋久島」間的5個景點中,可獲得2

夏季前往北方地區,清涼消暑

若玩家停留的景點位於「山形縣-藏王樹冰」與「小樽市-小樽運河」間的5個景點中,可獲得2

首都圈周邊行程,娛樂與美景一次打包

若玩家停留的景點位於「靜岡縣-富士山」與「群馬縣-草津溫泉」間的10個景點中,可獲得1

歷史與建築主題之旅

若玩家停留的景點位於「長野縣-輕井澤避暑勝地」與「德島縣-大鳴門橋」間的10個景點中,可獲得1

收集旅遊趣談,編寫成書

若自家與其他玩家停駐在同一格,可獲得2分,對方(可能不只一家)則須扣減2

長久經營旅行部落格,成為指標網站

每次擲骰前,可花費500元,將2個景點卡牌堆最上方的景點卡進行互換(每回合限用1)

擔任名牌旅行用品代言人

購買交通工具時,可額外花費500元加購1輛汽車(1次限加購1)

規劃淡季出遊,享受票價折扣

購買交通工具時,可少付400

轉售限量旅遊紀念品

停駐(或經過)起點格時,可向銀行領取1,500

成立旅遊資訊粉絲團,大受好評

任何玩家(包括自家)獲得分數時,自家可向銀行領取300

拍攝動人景色,發行明信片

每次擲骰前,可向銀行領取200

旅途中結識好友,合宿分攤旅費

若自家為現金最少者,可放棄擲骰,直接將自家指示物移至「旅遊互助會」格,並執行該格效能

相機模型(4個,灰色)

交通工具模型(15個,包括飛機()、遊艇()、汽車()5)

房屋指示物(60個,紅、黃、藍、綠各15)

玩家指示物(4個,紅、黃、藍、綠各1)

骰子(2)

骰塔(1)

分數幣(35個,包括1分黃10個,2分綠5個,5分藍4個,10分紅16)

紙鈔(1疊,包括5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100元、50元、10元各數張)

 

遊戲人數

 

3~4

 

遊戲玩法

 

銀行遊戲

 

.遊戲準備

 

(1)將遊戲棋盤攤平,置於桌面中央。將紙鈔依數值分堆集中,地產卡依顏色分堆集中,置於旁邊桌上備用

 

(2)由年紀最長的玩家擔任銀行行長,負責管理備用的紙鈔及地產卡,並發給每位玩家各15,000元的紙鈔作為本錢(50002張、20001張、10002張、5001張、2001張、1002張、501張、105)

 

(3)將機會卡正面朝下洗勻,形成機會卡牌堆,置於棋盤內圈的「機會卡」格上方。將銀行遊戲經驗卡正面朝下洗勻,形成經驗卡牌堆,置於棋盤內圈的「經驗卡」格上方

 

(4)玩家們各選一代表色,並拿取對應顏色的1個玩家指示物及15個房屋指示物。各玩家分別將玩家指示物置於遊戲棋盤外圍的起點格內,房屋指示物則置於自家面前桌上備用

 

(5)將旅行遊戲經驗卡、相機模型、交通工具模型及分數幣等配件放回遊戲盒內(本遊戲中皆不會使用)

 

(6)2顆骰子及骰塔置於旁邊桌上備用。各玩家依序將骰子丟入骰塔內進行擲骰,根據擲骰點數所示大小,決定進行先後順序(由點數最大者擔任起始玩家)

 

.遊戲進行

 

各玩家在進行其行動回合時,依序進行下列行動:

 

(1)丟擲2顆骰子,移動自家玩家指示物

 

玩家將2個骰子丟入骰塔內進行擲骰,根據2顆骰子的所示點數和,將自家玩家指示物由原先所在格位,依順時針方向,往前移動對應格數

 

(2)使用自家面前桌上經驗卡的特殊效能

 

玩家持有的經驗卡若對其經過的地點格產生作用,或是影響擲骰點數,可在此時執行該經驗卡的特殊效能

 

(3)根據停駐格位,辦理規定應辦之事項

 

停駐在地產格(30小格)

 

A.停駐在尚無玩家持有的地產格

 

玩家可根據該地產格上所標示的售價,支付現金至銀行購買該空地。玩家在完成土地購買後,從銀行拿取對應地產卡,置於其面前桌上。接著,將1個自家顏色的房屋指示物置於該地產格上,表示已持有該地產

 

B.停駐在其他玩家持有的地產格

 

玩家須根據該地產格對應地產卡上所標示的持有房屋層數過路費,支付對應現金給該地產持有玩家

 

若玩家持有的現金不足以支付,須將自家房屋或地產出售給銀行,以換取現金支付費用(見4.(1)所述)

 

若玩家出售自家持有全數房屋仍無法付清所有應支付的費用,除須將自家僅剩的全數現金支付給對方外,並須宣告破產退出遊戲(見4.(2)所述)

 

C.停駐在自家持有的地產格

 

玩家可根據該地產格對應地產卡上所標示的建設房屋費用,支付現金至銀行增建房屋,並將1個自家顏色的房屋指示物疊放在原有的房屋指示物上方

 

每個地產格上的房屋最多只能增建至4層,各玩家最多只能有15個房屋指示物置於遊戲棋盤上

 

停駐在機會格(6小格)

 

玩家從機會卡牌堆上方翻閱一張卡牌,根據其左下方的效能指示,指定任一玩家(包括自家)指示物移至卡牌所示的指定地點(途中不算經過其他地點),並立即執行停留地點的效能。玩家在閱覽卡牌完畢後,將其置於卡牌堆最下方

 

若玩家指定的玩家為自家,且移動後的地點為尚無玩家持有地產,玩家可立即購買該地產

 

若玩家指定的玩家為自家,且移動後的地點為自家持有地產,玩家可立即增建房屋

 

若玩家指定的玩家為任一其他玩家,且移動後的地點為自家持有地產,該玩家須支付過路費給自家

 

機會卡右下方為僅在旅行遊戲的效能指示,玩家可忽略不看

 

停駐在特殊格(4大格)

 

A.停駐(或經過)「起點」格

 

玩家可向銀行領取2000元,並從經驗卡牌堆上方抽取1張卡牌,正面朝上置於其面前桌上

 

玩家持有的經驗卡可於次回合行動起開始使用,除「公司併購,重新整合經營團隊」須立即使用外,其他的經驗卡均可一直保留,並於卡牌上所示的指定時機使用其效能

 

B.停駐在「旅遊互助會」格

 

玩家可將100元現金放入「旅遊基金」格上,接著,所有其他玩家皆須按照目前旅遊基金格中的累積現金金額,給予自家對應的現金

 

C.停駐在「交通轉運站」格

 

玩家須與任一其他玩家互換其所在位置,且互換後雙方皆不執行停駐地點格的效能,也不算經過其他地點

 

玩家在互換所在位置後,不能買地、不能增建房屋、無須支付過路費、不能抽取機會卡,也不能執行其他特殊格上的特殊效能

 

D.停駐在「導覽服務處」格

 

玩家此回合無事發生,但次回合玩家行動從此格擲骰出發時,若對所擲點數不滿意,具有選擇重擲1次的效能

 

若玩家於次回合行動前,因其他玩家使用「機會」格或「交通轉運站」格的效能,導致玩家移至其他格位,玩家將失去此重擲1次的效能

 

(4)察看是否有玩家達到勝利條件

 

若有任一玩家持有現金金額達到規定目標金額,遊戲將立即結束,並由此玩家成為遊戲贏家

 

.遊戲結束

 

遊戲持續進行至當有玩家率先獲得20,000(亦可為25,000元或.30,000)時即告結束,並由該玩家成為遊戲贏家。遊戲過程中,若玩家們因破產陸續退出,當場上只剩最後一位玩家時,遊戲亦告結束,並由此玩家贏得遊戲勝利

 

.注意事項

 

(1)出售規定

 

玩家出售自家持有房屋的時機規定如下:

 

A.增建房屋時,自家面前桌上已無任何房屋指示物

 

玩家可出售其另一持有地產的房屋,在支付規定的建設費用後,將此房屋增建至欲增建的地產上

 

B.支付費用給其他玩家時,已無足夠現金

 

玩家可將其持有的任意數量房屋進行出售,並以此取得的現金支付

 

玩家在出售房屋時,根據地產卡上所標示的房屋售價,逐層將房屋售出,並從銀行拿取對應售價的現金。當玩家將某一地產上的所有房屋售出時,表示將不再持有該地產,須將該地產卡繳回銀行

 

(2)破產規定

 

若玩家將自家持有房屋全數出售完畢,仍無法付清所有應支付的費用,該玩家須宣告「破產」

 

宣告破產的玩家將退出遊戲,且須將其玩家指示物及房屋指示物繳回銀行,所持有的經驗卡則正面朝下放回至公區經驗卡牌堆下方

 

旅行遊戲

 

.遊戲準備

 

(1)將遊戲棋盤與景點地圖攤平,置於桌面中央。由年紀最長的玩家擔任銀行行長,負責管理備用的紙鈔、景點卡、交通工具模型及分數幣,並發給每位玩家各1,000元的紙鈔作為本錢

 

(2)將所有景點卡正面朝下集中洗勻,依據棋盤中央ABCD四個熱門景點格上指示,分別將指定張數(A5張、B6張、C7張、D8)的景點格卡牌堆,正面朝下置於棋盤內圈的四個熱門景點格上。剩下的4張景點卡,則將其移除遊戲

 

(3)將四個熱門景點格卡牌堆最上方的景點卡翻至正面,這4張景點卡的所示景點稱為「熱門景點」。根據熱門景點名稱,將相機模型置於棋盤外圍的對應景點格內

 

(4)玩家們各選一代表色,並拿取對應顏色的1個玩家指示物及15個房屋指示物。各玩家分別將玩家指示物置於棋盤外圍的起點格內(或是各玩家分別從4張未使用的景點卡中抽取1張,抽到的對應景點即為各玩家的起點格),房屋指示物則置於自家面前桌上備用

 

(5)將機會卡正面朝下洗勻,形成機會卡牌堆,置於棋盤內圈的「機會卡」格上方。將旅行遊戲經驗卡正面朝下洗勻,形成經驗卡牌堆,置於棋盤內圈的「經驗卡」格上方

 

(6)將銀行遊戲經驗卡放回遊戲盒內(本遊戲中皆不會使用),將交通工具模型及分數幣分堆集中,置於旁邊桌上備用

 

(7)2顆骰子及骰塔置於旁邊桌上備用。各玩家依序將骰子丟入骰塔內進行擲骰,根據擲骰點數所示大小,決定進行先後順序(由點數最大者擔任起始玩家)

 

.遊戲進行

 

各玩家在進行其行動回合時,依序進行下列行動:

 

(1)移動自家玩家指示物

 

玩家可從下列3項行動中,選擇其中1項執行:

 

A.擲骰

 

玩家將1個骰子丟入骰塔內進行擲骰,根據骰子的所示點數,將自家玩家指示物由原先所在格位,依順時針方向,往前移動對應格數

 

B.支付現金

 

玩家不進行擲骰,支付銀行500元,直接將自家玩家指示物由原先所在格位,依順時針方向,往前移動至最近的「機會」格上

 

C.使用交通工具

 

玩家不進行擲骰,使用自家持有的交通工具,根據該交通工具的移動步數,將自家玩家指示物由原先所在格位,依順時針方向,往前移動對應格數。玩家在完成移動後,須將使用過的交通工具交回給銀行

 

有關各種交通工具的移動步數規定為:1輛汽車可移動1步,1艘遊艇可移動2步,1架飛機可移動4步。玩家可一次使用多個交通工具,以組合其欲移動的步數

 

(2)使用自家面前桌上經驗卡的特殊效能

 

玩家持有的經驗卡若對其經過的地點格產生作用,或是影響擲骰點數,可在此時執行該經驗卡的特殊效能

 

(3)根據停駐格位,辦理規定應辦之事項

 

停駐在景點格(30小格)

 

A.停駐在有相機的景點格

 

表示玩家抵達熱門景點,正享受旅行的樂趣。此時,玩家可獲得該張景點卡及其所在熱門景點格的對應分數,從銀行領取對應的分數幣,並將熱門景點卡及分數幣置於自家面前桌上

 

接著,玩家將相機換成自家顏色房屋,表示此地已成為自家「獨家景點」。之後,玩家重新將該熱門景點格卡牌堆最上方的景點卡翻至正面,並將相機模型移置棋盤外圍的對應景點格內,成為新的熱門景點

 

B.停駐在有自家房屋的景點格

 

表示玩家抵達獨家景點,正進行舊地重遊。此時,玩家可獲得5分,並從銀行領取對應的分數幣,置於自家面前桌上

 

C.停駐在有他家房屋的景點格

 

表示玩家抵達不想遊玩的景點,正打工賺取旅費,並可從銀行領取300

 

D.停駐在無相機及房屋的景點格

 

表示玩家抵達不想遊玩的景點,正打工賺取旅費,並可從銀行領取300

 

停駐在機會格(6小格)

 

玩家從機會卡牌堆上方翻閱一張卡牌,根據其左下方的效能指示,指定任一玩家(包括自家)指示物移至卡牌所示的指定地點(途中不算經過其他地點),並立即執行停留地點的效能。玩家在閱覽卡牌完畢後,將其置於卡牌堆最下方

 

若玩家指定的玩家為自家,且移動後的地點為熱門景點或獨家景點,玩家可立即獲得分數

 

若玩家指定的玩家為任一其他玩家,且移動後的地點為其他景點,該玩家可從銀行領取打工所得300元或取得分數

 

當玩家執行完成機會卡左下方的「指定前往」效能後,還可執行機會卡右下方的「購買交通工具」效能

 

玩家在執行「購買交通工具」效能時,只要依照卡牌指示,支付指定金額至銀行,便可從銀行拿取指定的交通工具

 

若銀行持有的交通工具不足讓玩家購買,玩家可從任一其他玩家面前桌上強行拿取對應的交通工具

 

停駐在特殊格(4大格)

 

除停駐(或經過)「起點」格時,不能向銀行領取2000元,只須從經驗卡牌堆上方抽取1張卡牌,正面朝上置於其面前桌上外,其他規定皆與「銀行遊戲」相同

 

(4)察看是否有玩家達到勝利條件

 

若有任一玩家已獲得50分以上,遊戲將立即結束,並由此玩家成為遊戲贏家

 

.遊戲結束

 

遊戲持續進行至當有玩家率先獲得50分以上時即告結束,此玩家即為遊戲贏家

 

.注意事項

 

(1)當內圈熱門景點格上的景點卡已被抽完時,不進行補充,亦不可從其它熱門景點格上的景點卡移入

 

(2)若在翻出某張熱門景點卡時,此熱門景點格上已有玩家停駐,該停駐玩家將無法立即取得分數

 

(3)若玩家的現金用盡,不會因此破產而退出遊戲。若因其他玩家執行「旅遊互助會」格效能而使玩家無法支付足夠現金金額給對方時,只須支付自家僅剩的全數現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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