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果」最早可追溯至1530年,因當時的義大利政府為增加稅收所發行的一種稱為「Beano」的彩票遊戲。這種遊戲後來漸漸擴展到法國、德國等歐洲其他國家地區,並經過多次的改良與應用,之後又傳到了美洲地區。

 

美洲第一次出現此遊戲,是在亞特蘭大附近舉行的一個狂歡節上。後來,一個名叫埃德溫.洛威的紐約玩具推銷員看到它的發展潛力,並將其作為公司的發展產品。在一次陰錯陽差的遊戲中,因一位緊張的中獎婦人誤將「Beano」叫成「Bingo」。此後,這項遊戲便以「Bingo」名稱傳播全球,亦即為現今「賓果」一詞的由來。

 

20世紀初,美國玩具商將「賓果」改良成(5X5)的數字方格卡後,直至現今已成為世人最普遍的「賓果」玩法。

 

遊戲人數

 

2人以上

 

遊戲玩法

 

兩位以上玩家分別在各自紙上畫出5×5的格子型態,並在25個格子內依序填上1~25個數字(位置可隨便填,但數字不可重覆)。填完後,玩家輪流喊數字,每次喊到的數字玩家們同時劃掉,最先連成五條線(直的、橫的、斜的都可)者,須喊「賓果」,即為贏家。

 

玩家們可根據玩家人數及遊戲時間,調整「賓果」的行列格子型態,如4×4(1~16個數字)6×6(1~36個數字)7×7(1~49個數字)……等,並由最先連成等同行列線數(4條、6條、7),且喊出「賓果」的玩家贏得遊戲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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