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包客自由行-60分鐘遊台灣」是由台灣紙盤遊戲製造商「亞灣文具股份有限公司」所製作的大富翁系列遊戲,但遊戲性質則較偏向尋寶系列遊戲。遊戲中玩家們扮演著背包客,在台灣各地知名的景點旅遊,透過相機所拍攝的美景照片寫日記,以紀錄此趟旅行美好的回憶。由於旅行期間須要費用,玩家們須根據其專業技能,藉由打工賺取旅費,才能方便前往各個旅遊景點。若能順利到達熱門景點,便能得到該張景點卡及其所示分數。遊戲在有玩家獲得40分後即告結束,該玩家亦成為遊戲贏家。

 

遊戲內容物

 

打工棋盤(1個)

旅遊棋盤(1個)

打工卡(24張)

交通票卡(30張)

景點卡(26張)

經驗標記(25個,綠20個,紅5個)

相機模型(4個,紅、黃、藍、綠各1個)

骰子(2顆)

分數幣(1分藍10個,2分綠5個,5分黃5個,10分紅9個)

紙鈔(1疊,包括5000分、2000分、1000分、500分、200分、100分、50分、10分各數張)

人形立牌(4個)

立牌底座(4個)

 

遊戲人數

 

2~4人

 

遊戲玩法

 

1.遊戲準備

 

(1)將打工棋盤及旅遊棋盤攤平,置於桌面中央。每位玩家各選一代表色,分發對應顏色的一組打工卡(6張),並各拿取一個人形立牌及立牌底座組裝成自家走子

 

(2)任選一玩家擔任銀行,負責將經驗標記、分數幣及紙鈔管理集中,並發給每位玩家$1,000元的起始旅遊資金

 

(3)玩家們將代表走子置於打工棋盤的自家發薪日(大格)處,將交通票卡(30張)正面朝下洗勻,置於打工棋盤內圈的交通票格上

 

(4)將景點卡(26張)正面朝下洗勻,依據旅遊棋盤四個熱門景點格上指示,將指定張數的景點卡置於旅遊棋盤內圈的四個熱門景點格上

 

(5)將四個熱門景點格卡牌堆最上方的景點卡翻至正面,根據卡上所示景點,將相機模型置於旅遊棋盤外圍的對應景點格內

 

2.遊戲進行

 

(1)所有玩家依序擲骰,根據擲骰點數所示大小,決定進行先後順序

 

(2)進行玩家透過擲骰,先透過自家走子在打工棋盤的外圍行走,稱為「打工狀態」。當玩家透過打工賺足旅費後,可將走子轉至旅遊棋盤的外圍行走,稱為「旅遊狀態」

 

(3)遊戲過程中,玩家們會重覆在打工棋盤及旅遊棋盤的外圍行走,即不斷轉換狀態,直到有玩家獲勝為止

 

3.打工狀態

 

(1)玩家擲兩顆骰,依照擲骰所示加總點數,以順時針方向在打工棋盤的外圍格內移動自家走子,並根據停駐位置,辦理規定應辦之事項

 

A.停駐在自家打工格內:可在對應打工卡上放置經驗標記,綠色為一級,紅色為三級。每停駐一次,可增加一級經驗

 

B.停駐在他家打工格內:對方玩家可根據進行玩家所停駐的打工格,根據對應打工卡上的指示及經驗標記的顏色數量,向銀行領取小費。若對方在「旅遊狀態」,此小費將由進行玩家取得(對方玩家領取後交給進行玩家)

 

C.停駐在他家發薪日格內:無事發生,不進行任何行動

 

D.停駐在票務仲介格內:從打工棋盤的的交通票卡牌堆上方,抽取一張交通票卡。玩家手上最多只能保有五張交通票卡,若已滿五張則不能再抽

 

(2)若玩家途中經過或停駐自家發薪日(大格)處,玩家除向銀行領取薪資$500元及抽取1張交通票卡外,尚可依據下列行動擇一進行

 

A.仍維持「打工狀態」:根據打工棋盤所停駐位置,辦理規定應辦之事項

 

B.轉換成「旅遊狀態」:將自家走子移至旅遊棋盤其中之一起點格內

 

(3)玩家結束自家回合,由下一位玩家繼續進行遊戲

 

4.旅遊狀態

 

(1)玩家先決定繼續旅遊或回去打工

 

A.若選擇繼續旅遊:首先支付$500元旅費給銀行,然後擲兩顆骰,依照擲骰所示加總點數,以順時針方向在旅遊棋盤的外圍格內移動自家走子,並根據停駐位置,辦理規定應辦之事項。若玩家手上無$500元可供支付,須立即選擇回去打工

 

B.若選擇回去打工:玩家將自家走子移至打工棋盤的自家發薪日(大格)處,並立即擲兩顆骰,依照擲骰所示加總點數,以順時針方向在打工棋盤的外圍格內移動自家走子,並根據停駐位置,辦理規定應辦之事項

 

(2)玩家在支付一次旅費而移動一次自家走子後,若對停駐之格不滿意,可選擇打出一張交通票卡,根據交通票卡的指示,支付對應費用,將走子前進或後退,移至新的格內停駐。玩家一次只能使用一張交通票卡,玩家在使用交通票卡後,須將其丟至棄牌區

 

(3)玩家根據走子在旅遊棋盤所停駐的位置,所須辦理的規定事項:

 

A.停駐在非熱門景點格或起點格內:無事發生,不進行任何行動

 

B.停駐在熱門景點格內:根據熱門景點卡所在的格內分數,從銀行領取對應的分數幣,並將熱門景點卡及分數幣置於自家面前桌上。之後,重新將該格卡牌堆最上方的景點卡翻至正面,並將相機模型移置旅遊棋盤外圍的對應景點格內,成為新的熱門景點

 

(4)玩家檢查自家取得的分數是否到達40分,若尚未到達,則結束自家回合,由下一位玩家繼續進行遊戲

 

5.遊戲結束

 

遊戲持續進行至當有玩家獲得40分後即告結束,該玩家亦成為遊戲贏家。其他玩家則根據所得分數排序名次,若出現同分情形,則由現金較多的玩家獲得較前排名

 

6.注意事項

 

(1)當內圈熱門景點格上的景點卡已被抽完時,不進行補充,亦不可從其它熱門景點格上的景點卡移入

 

(2)若在翻出某張熱門景點卡時,此熱門景點格上已有玩家停駐,該停駐玩家將無法立即取得分數

 

(3)當2~3位玩家進行遊戲時,未使用的打工卡組則置於旁邊不用。若玩家走到無人擁有的打工格時,可依據該打工格對應打工卡上的指示,自行向銀行領取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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