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山步道尋蹤」是由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所發行,屬於大富翁型態的系列遊戲。與「大富翁」遊戲的差異在於所行經的路線由全國市區改為阿里山步道,其它玩法則與「大富翁」遊戲雷同。
遊戲內容物
正方形52格(4大格+48小格)遊戲版圖(1張)
骰子(2粒)
跳棋(4支)
計分紙券(5000分、2000分、1000分、500分、200分、100分、50分、10分)
塑膠綠色房屋(48幢)
地契卡(40張)
機會卡(20張)
命運卡(20張)
遊戲人數
2~5人(銀行行長可另選一人,或由其中一玩家兼任)
遊戲玩法
1.將遊戲版圖打開放平,「機會」卡及「命運」卡分別放置適當位置,參加玩家各取一顏色跳棋放置起點區,並各拿20,000分的計分紙券作為本錢(5000分2張、2000分2張、1000分4張、500分2張、200分2張、100分5張、50分2張),其餘紙券及地契卡、民宿等則歸銀行保管
2.開始時,每位玩家輪流投擲骰子,每次投畢後向前移動,並辦理規定應辦之事項,遊戲首輪不得購地
3.任何玩家經過起點時,可向銀行領取酬勞2000分
4.依照點數,停留於未經他人購買之土地時,即有權依規定價格購買,取得地契卡並公開置於面前桌上。如停留於已被人購買之產業上時,即依產權所有證規定付予過路費,如其上有民宿,亦應照規定繳付,但停留於已向銀行抵押之產業上時則無須付款
5.任何人行至「機會」或「命運」時,應翻閱卡片一張,並須按照卡片上的規定辦理,卡片於閱後必須置於原組卡片底下
6.所有支出費用及其他罰款,一律繳給銀行
7.民宿
玩家必須取得土地產權時,方可建造民宿
8.出售
玩家出售地產時,銀行以該地地契卡上所列的產權價格,半價收回
9.破產
當玩家無力清償債務時,即宣告破產,退出遊戲
10.大富翁產生
當玩家陸續退出,最後握有全部財產的玩家,即為「大富翁」,並可統計財產價值作為記錄。或是訂一目標金額,最先達到目標的玩家即為「大富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