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彩券,簡稱運彩,是台灣合法授權的體育賭博彩券,於2008年首次發行。第一屆由台北富邦銀行擔任發行機構,富邦金融控股公司的子公司運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託發行,發行期間從2008年5月2日至2013年7月24日,最終以虧損作收。第二屆運動彩券則於2014年1月1日上市,由威剛科技擔任發行機構,台灣運動彩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託發行,發行期間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台灣運彩投注方式包括賽前投注及場中投注,只要一張投注單就能投注所有運動及玩法。每個組合的投注金額最低為新臺幣10元,每張(筆)投注的最低金額則為新臺幣100元。投注標的包括:棒球、籃球、足球、冰球、美式足球、網球、高爾夫球、賽車、撞球及其他運動等,並涵蓋數十種運動賽事
棒球可投注的賽事包括美國職棒、日本職棒、中華職棒、韓國職棒、澳洲職棒及加勒比海大賽等,籃球可投注的賽事包括美國職籃、NCAA錦標賽、台灣超籃、菲國職籃、歐洲各國職籃、日本職籃BJ聯盟及韓國職籃等,足球可投注的賽事包括英超、德甲、義甲、西甲、法甲等五大聯賽、日本J聯盟、澳洲A聯盟及美國MLS等,冰球可投注的賽事包括國家冰球聯盟及大陸冰球聯盟等,美式足球可投注的賽事包括國家美式足球聯盟等
網球可投注的賽事包括澳網、法網、溫布頓、美網等四大公開賽,高爾夫球可投注的賽事包括男子職業高爾夫球四大賽及女子職業高爾夫球五大賽等,賽車可投注的賽事包括一級方程式賽車F1及世界摩托車錦標賽MotoGP等,撞球可投注的賽事包括中國公開賽及安麗益之源盃等,其他可投注的賽事包括其他運動及綜合運動賽會等
有關台灣運彩的填寫方式,規定如下:
1.劃記賽事符號
(1)一般賽事為3碼,在每列圓圈內的對應數字上劃「X」,由上至下依序劃記
(2)特殊賽事為4碼,第1碼在最左欄方框的對應數字上劃「X」(若數字為4,須同時在「1」及「3」數字上劃「X」),第2~4碼則在每列圓圈內的對應數字上劃「X」,由上至下依序劃記
2.劃記投注玩法
投注方法 |
棒球 |
籃球 |
足球 |
冰球 |
美式足球 |
網球 |
高爾夫球 |
賽車 |
撞球 |
其他運動 |
不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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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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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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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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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進球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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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節(單盤)不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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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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Ö |
Ö |
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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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局不讓分 |
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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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雙 |
Ö |
Ö |
Ö |
Ö |
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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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球/下1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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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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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分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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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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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比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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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軍及特別項目 |
Ö |
Ö |
Ö |
Ö |
Ö |
Ö |
Ö |
Ö |
Ö |
Ö |
(1)不讓分
棒球、籃球、美式足球、網球
若預測客隊獲勝,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讓」字左邊方框內「客」字上劃「X」
若預測主隊獲勝,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讓」字左邊方框內「主」字上劃「X」
足球、冰球
若預測客隊獲勝,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讓」字右邊方框內「客」字上劃「X」
若預測主隊獲勝,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讓」字右邊方框內「主」字上劃「X」
(2)讓分
棒球、籃球、美式足球
若預測客隊獲勝,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讓」字及其左邊方框內「客」字上劃「X」
若預測主隊獲勝,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讓」字及其左邊方框內「主」字上劃「X」
足球、冰球
若預測客隊獲勝,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讓」字及其右邊方框內「客」字上劃「X」
若預測主隊獲勝,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讓」字及其右邊方框內「主」字上劃「X」
(3)雙勝(僅適用足球、冰球賽事)
如未搭配讓分,可於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讓」字右邊方框內「客」字及「和」字、「和」字及「主」字或「客」字及「主」字上同時劃「X」
如未搭配足球讓分,並預測足球客隊勝或和,可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讓」字右邊方框內「客」字及「和」字上劃「X」
如搭配讓分,可於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讓」字及其右邊方框內「客」字及「和」字、「和」字及「主」字或「客」字及「主」字上同時劃「X」
如搭配足球讓分,並預測足球主隊勝或和,可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讓」字及其右邊方框內「主」字及「和」字上劃「X」
(4)大小(僅適用棒球、籃球、足球、冰球及美式足球賽事)
若預測賽事結果2隊總得分大於本公司所訂的總分,則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方框內「大」字上劃「X」
若預測賽事結果2隊總得分小於本公司所訂的總分,則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方框內「小」字上劃「X」
(5)總進球數(僅適用足球賽事)
根據預測賽事結果2隊總進球數(0~1球、2~3球或4球以上),於投注單投注場次右側區域第1欄方框內的對應數字上劃「X」
(6)單節(盤)不讓分(僅適用籃球、冰球、美式足球及網球賽事)
根據預測賽事的單節(盤)數,在投注單投注場次右側區域第1列方框內對應節(盤)的數字上劃「X」(如籃球第3節,便在「3」數字上劃「X」;網球第2盤,便在「2」數字上劃「X」)
若預測賽事單節(盤)結果為客隊得分較高,則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讓」字右邊方框內「客」字上劃「X」
若預測賽事單節(盤)結果為主隊得分較高,則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讓」字右邊方框內「主」字上劃「X」
若預測賽事單節(盤)結果為無任何球隊得分較高,則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讓」字右邊方框內「和」字上劃「X」
(7)單局不讓分(僅適用棒球賽事)
根據預測賽事的單局數(無論是第幾局),在投注單投注場次右側區域第1列方框內「1」數字上劃「X」(如棒球第2局,便在「1」數字上劃「X」)
若預測賽事單局結果為客隊得分較高,則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讓」字右邊方框內「客」字上劃「X」
若預測賽事單局結果為主隊得分較高,則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讓」字右邊方框內「主」字上劃「X」
若預測賽事單局結果為無任何球隊得分較高,則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讓」字右邊方框內「和」字上劃「X」
(8)單雙(僅適用棒球、籃球、足球、冰球及美式足球賽事)
若預測賽事結果2隊總得分為單數,則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方框內「單」字上劃「X」
若預測賽事結果2隊總得分為雙數,則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方框內「雙」字上劃「X」
(9)第一球/下一球(僅適用足球、冰球賽事)
若預測客隊首先踢進第1球(或下1球),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讓」字右邊方框內「客」字上劃「X」,並於投注單投注場次右側區域第1列圓圈內的「0.5」數字上劃「X」
若預測主隊首先踢進第1球(或下1球),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讓」字右邊方框內「主」字上劃「X」,並於投注單投注場次右側區域第1列圓圈內的「0.5」數字上劃「X」
若預測無任何球隊踢進第1球(或下1球),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讓」字右邊方框內「和」字上劃「X」,並於投注單投注場次右側區域第1列圓圈內的「0.5」數字上劃「X」
(10)勝分差(僅適用棒球及籃球賽事)
根據預測賽事結果2隊的得分差距,於投注單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讓」字左邊方框內「客」字(若預測勝方為客隊)或「主」字(若預測勝方為主隊)上劃「X」,並於投注單投注場次右側區域最後1列(第4列)方框內的對應數字(上排為籃球兩隊得分差距,下排為棒球兩隊得分差距)上劃「X」
(11)正確比數(僅適用足球及網球賽事)
根據預測賽事結果客隊與主隊的比數,於投注單投注場次右側區域第2列及第3列方框內的對應數字上劃「X」,第2列為客隊得分,第3列為主隊得分
(12)冠軍及特別項目
根據預測運動賽事最終的冠軍球隊(球員)編號,於投注單投注場次右側區域每列方框內的對應數字上劃「X」,由上至下依序劃記
3.劃記「過關數」
過關/組合對照表
投注場數 |
過1關 |
過2關 |
過3關 |
過4關 |
過5關 |
過6關 |
過7關 |
過8關 |
1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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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場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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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場 |
3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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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場 |
4 |
6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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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場 |
5 |
10 |
10 |
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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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場 |
6 |
15 |
20 |
15 |
6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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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場 |
7 |
21 |
35 |
35 |
21 |
7 |
1 |
|
8場 |
8 |
28 |
56 |
70 |
56 |
28 |
8 |
1 |
玩家根據其投注場數及想要過關數,對照過關/組合對照表,在投注單最下方「過關數」欄圓圈內的對應數字上劃「X」
(1)僅過單重關:如玩家投注2場賽事想要過2關,則在「過關數」欄圓圈內數字「2」上劃「X」
(2)想過多重關:如玩家投注3場賽事想要過2關及過3關(計4種組合),則在「過關數」欄圓圈內數字「2」與數字「3」上劃「X」
(3)欲過每重關:如玩家投注4場賽事想要過1關、2關、3關及4關(計15種組合),則在「過關數」欄方框內「全」字上劃「X」
4.劃記「每組合投注金額」
每組合投注金額為該欄所劃記的數字相加,玩家根據每組合欲投注的金額,在投注單最下方「每組合投注金額」欄方框內的對應數字上劃「X」
如玩家每組合欲投注的金額為30元,則在「每組合投注金額」欄方框內的數字「10」與數字「20」上劃「X」
5.計算投注總額
每組合投注金額以10元為一單位,每張投注單投注總額等於該張投注單投注總組合數乘上每組合投注金額,每張投注單投注總額至少須為100元,投注機才能受理投注
如玩家投注3場賽事想要過2關及過3關(計4種組合),每組合投注金額為30元,則該張投注單投注總額為4´30元=120元
6.劃記「作廢」
若玩家不小心劃記錯誤,可在投注場次最下方欄的最左邊方框內「作廢」字上劃「X」(同張投注單的其他投注場次仍為有效)
參考資料:
台灣運動彩券-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F%B0%E7%81%A3%E9%81%8B%E5%8B%95%E5%BD%A9%E5%88%B8)
台灣運彩
(https://www.sportslottery.com.tw/zh/web/guest/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