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五千年的悠久歷史,素有禮儀之邦的美稱。隨著社會的進步及文明的演變,中國產生的許多制度,如考試制度、稅務制度、兵役制度等,不僅令後世推崇,更成為世界其他後進國家參考並效尤的依據。刑罰制度雖是國家按照法律規定對犯罪人所採取之懲罰措施,然而,在這段漫長歷史中,各朝代統治者為維護自身利益及統治權威,在刑罰制度中,產生了一種手段殘忍、極不人道,甚至有辱人格的殘酷刑罰,讓受刑人因肉體被摧殘,導致心裡痛苦、恐懼,乃至於死亡,進而達到施行者某種目的的一種行為,即所謂「酷刑」。

 

當然,在現今人權意識高漲、人道主義抬頭的社會,目前所施行的刑罰制度已逐漸由野蠻走向文明、由嚴苛走向寬約。過去這些酷刑多以不再復見,但這段血淚編織的刑罰史仍有其研究及討論的必要。

 

說到中國古代酷刑,其名目之多、手段之狠,讓人觸目驚心、慘不忍睹。一想到這些酷刑的畫面及境象,無不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慄。1994年,香港大導演王晶,曾拍過一系列有關酷刑的電影-「滿清十大酷刑」,當時雖被列為限制級三級片,但卻引起大眾廣泛的討論。當然,片中所使用之酷刑不見得都是滿清時期所產生,但確實是中國古代酷刑的綜合,也令後世見識到古代刑罰之嚴苛及殘酷的一面。

 

中國古代刑罰演變

 

歷史上,中國各代正式頒行的法律中規定的刑罰不少都帶有殘酷性。有關中國古代刑罰制度的發展過程,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

 

起源階段:夏商周時期

 

早在堯舜時期,就開始實行「五虐之行」,包括「截人耳鼻,椓陰鯨面」等。夏代時,以「大辟、臏辟、宮辟、劓、墨」為五刑。到了周代,則以「墨、劓、宮、刖、殺」為五刑。上述刑罰,基本上都是對犯人肉體的摧殘

 

發展階段:戰國至魏晉南北朝時期

 

經春秋、戰國到了秦代,自商鞅變法後,法令略有變化,但仍十分嚴苛。當時主要的刑罰有「笞」、「徒」、「流放」、「肉」、「死」、「羞辱」、「贖」、「株連」等八大類。這時的刑罰肉刑逐漸減少,出現了笞杖刑和徒刑。漢文帝時廢除肉刑,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進行刑制改革,使得刑罰制度漸趨完善

 

完備階段:隋唐時期

 

隋文帝時法定五刑,到了唐代,此時刑罰已逐漸定型,可用封建五刑來概括,內容如下:

1.笞刑:用鞭子或竹子打10~50下分為五等

2.杖刑:用鞭子或竹子打60~100下分為五等

3.徒刑:以監禁半年到三年分為五等

4.流刑:從流放2000~3000里分為三等

5.死刑:規定了絞首和斬首兩等

 

轉化階段:宋元明清時期

 

宋代大致延用唐代刑罰,到了封建末期的明清時代,因受帝國主義的欺凌及剝削,滿清政府在內憂外患下開始變法圖強。清光緒時,將凌遲、梟首、戮屍等酷刑「永遠刪除,具改斬決」。自此以後,酷刑制度則逐漸在刑罰體系中消失

 

中國古代酷刑介紹

 

在「滿清十大酷刑」中,開場時介紹了四種具代表的酷刑,包括「炮烙」、「腐刑」、「腰斬」及「剝皮」。事實上,中國歷代酷刑種類繁多,並且設計奇妙、花樣多變,令人瞠目結舌、嚇到腿軟。在此介紹15種較常為人所知的酷刑:

 

凌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爲「醢」,。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淩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脚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

 

車裂

 

又稱「輾裂」,即「五馬分屍」,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分別綁在五輛車上,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

 

斬首

 

即「殺頭」,是中國古代執行死刑的主要手段之一,斬首時,將犯人的頭放在「椹質」上,劊子手用斧頭把頭剁下來。後期多用鍘刀,清朝後則使用鬼頭刀

 

腰斬

 

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切斷主要器官使人喪命,由於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絞刑

 

又叫「絞縊」,就是用帛、繩等套住受刑人的脖子,把人勒死或吊死。早期叫「罄」,是用絞索套住人的脖子將受刑人懸掛;後期則用弓箭絞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剝皮

 

即剝下人的皮,剝的時候先從被剝者的後脖頸開刀,順脊柱往下到肛門割一道縫,然後把皮膚向兩測撕裂,背部和兩臂之間撕離開肉的皮膚連在一起,左右張開,就像兩隻蝙蝠翅膀似的。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炮烙

 

用銅製成方格,下面煨上炭火,把銅格子燒得通紅,讓罪犯赤腳在上面行走。犯人因痛而慘叫,甚至從格子上掉下來,落入火中而被燒死。後來,刑具由單一銅格子、銅柱,演化為更複雜的鐵籠烤、銅缸燒等

 

烹煮

 

即「烹刑」,就是把人放在大鍋裡煮,溫度愈高,受刑人愈受不了,烹刑的慘烈可謂「烈火烹油的死亡之舞」

 

剖腹

 

就是剖開人的腹部,取出內臟的殘酷刑罰。在戰爭時代,軍隊中將敵方俘虜剖腹取心的做法更是習以為常

 

鳩毒

 

即「毒殺」,就是用毒藥致死人命。鳩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中國古代的毒藥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鳩」這種毒藥,據說「鳩」是一種鳥,鳥的羽毛含有劇毒,只要把羽毛泡在酒裡,立成毒酒,飲之立斃。在盛行殺戮及殘忍的中國古代,只有皇帝賜死才有此享用

 

活埋

 

又叫「坑殺」,是一種殘忍的也是最簡便的殺人法。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頭,然後開始凌虐。在古代戰爭中,一方對另一方的俘虜在特殊情況下用活埋的辦法處死他們

 

灌鉛

 

這種酷刑,就是用鉛或錫灌入受刑人的腸子裡,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站籠

 

又稱「立枷」。這種特制的木籠上端是枷,卡住犯人的脖子;腳下可墊磚若干塊,受罪的輕重和苟延性命的長短,全在於抽去磚的多少。有的死刑犯會被如此示眾三天後論斬,有的則被活活吊死

 

腐刑

 

即「閹割」。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然後拿利刃一刀子全部割掉。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裡。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

 

騎木驢

 

也叫「推磨」。常被用來懲治通姦婦女。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女犯吊起,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陰道內,然後放開,讓女犯身體下墜。到了後代,就用木頭做成驢或馬形,其脊樑削成峰狀尖利。施行時將剝去女犯衣服,讓女犯騎於木馬背上,其陰部剛好觸及突出的木馬脊樑

 

中國古代刑具大觀

 

古代刑具,集血腥與暴力於一身,其方式之殘忍、手段之野蠻,令人望而生畏、聞之喪膽。刑具一般包括押解犯人的械具、監獄中用的刑具、拷訊用的刑具和行刑處死用的刑具。在此介紹7類針對罪犯身體各部位所使用的刑具:

 

頭部刑具

 

金瓜:即銅錘,用來擊砸犯人頭顱,造成腦袋開花

腦箍:把鐵圈箍在犯人頭上,再用木楔敲進,使鐵圈勒緊,受刑人疼痛如刀劈,嚴重時甚至腦裂髓出而死

金鐘:用鐵鍋、鉛桶等物罩在受刑人頭上,再從外面用力敲擊,以強烈的聲波振盪摧殘受刑人的聽力和腦部神經

 

五官刑具

 

鐵釘、馬糞、竹簽子:弄瞎犯人的眼睛

核桃、木丸:剝奪犯人發言的功能

骨針、鋼針:在犯人臉上刺字和割鼻子

 

頸部刑具

 

枷:用樹杈夾脖子,一般用楓木製,重達15斤以上,用來限制犯人行動自由

鐵鉗:又稱頸鉗,強制犯人做苦力時,束頸鐵鉗以預防犯人逃逸

鬼頭刀:劊子手用來處死犯人用的砍頭刀,刀身一般較軍用寬重,且都有專門標記區別

 

腹背刑具

 

鞭:用荊條、竹片或皮草製作,用來鞭打犯人腹背的刑具

乳夾:夾女犯乳房的刑具

利刃:施行剖腹的刑具

肉刷:刷人身上皮肉的刑具

 

臀部刑具

 

棰:以竹製,行刑時抽打臀部

笞:用紫荊條製,行刑時打臀部

杖:用紫荊條製,行刑時打臀部

訊杖:用紫荊木製,行刑時打臀部或腿部

大棒:較杖粗重,受刑者罕有不殘廢

沙袋:用熟牛皮縫製,內裝有木柄及乾沙,行刑時在臀骨及四周槌打;行刑後,皮膚不見傷痕而內臟破裂出血

鐵骨朵:以熟鐵鍛製,用柳木為木把;行刑後輕則致殘,重則致命

 

四肢刑具

 

拶子:用來夾女犯手指的刑具

夾棍:用來夾男犯腿部的刑具

杻:束縛囚犯雙手的木製刑具

校:束縛囚犯雙腳的木製刑具

 

全身刑具

 

老虎凳:將犯人綁縛在一條板凳上,然後將雙手反綁於凳下,把磚塊塞進犯人腰底,往往導致犯人腿骨斷裂

木手:用木頭製作的短木棍刑具,又稱「爪手」,可施打犯人,是獄吏獄卒常用的刑具

 

希望藉由中國法制史的記憶,讓大家對於人權尊嚴的重視,有更深一層的體會,並產生更多的省思,包括處理事情採取更為謹慎的態度及對於知錯能改者能夠擁有更大的寬待及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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