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業家」紙上遊戲是由台南「春暉股份有限公司」所製作之「大富翁」系列遊戲,與「大富翁」遊戲的差異在於所行經的路線由道路改為產業,建購的房屋及旅館則改為貿易中心及貿易總匯,其它玩法則與「大富翁」遊戲雷同。
遊戲內容物
正方形40格(4大格+36小格)遊戲版圖(1張)
圓形轉盤(1個)
跳棋(4支)
計分紙券(5000分、1000分、500分、200分、100分、50分、10分)
塑膠綠色貿易中心(28幢)及紅色貿易總匯(10幢)
產權所有證(28張)
機會卡(15張)
命運卡(15張)
遊戲人數
2~5人(銀行行長可另選一人,或由其中一玩家兼任)
遊戲玩法
1.將遊戲版圖打開放平,「機會」卡及「命運」卡分別放置適當位置,參加玩家各取一顏色跳棋放置起點區,並各拿15,000分的計分紙券作為本錢(5000分2張、1000分4張、500分1張、200分1張、100分2張、50分1張、10分5張),其餘紙券及產權所有證、貿易中心、貿易總匯等則歸銀行保管
2.開始時,每位玩家輪流投轉動圓盤三次,每次投畢後向前移動,並辦理規定應辦之事項
3.任何玩家經過起點時,可向銀行領取酬勞2000分
4.依照點數,停留於未經他人購買之土地時,即有權依規定價格購買,取得產權所有證並公開置於面前桌上,如放棄購買權,即由銀行公開拍賣由出價最高者購得。如停留於已被人購買之產業上時,即依產權所有證規定付予過路費,如其上有貿易中心及貿易總匯,亦應照規定繳付,但停留於已向銀行抵押之產業上時則無須付款
5.同色之一組產業,已為某一玩家握有,則其他玩家停留於該組任何一片土地時(已建有貿易中心或貿易總匯者按規定繳費),其過路費加倍繳納
6.任何人行至「機會」或「命運」時,應翻閱卡片一張,並須按照卡片上的規定辦理(除「出獄許可證」得由翻閱者持有或出售外,其他卡片於閱後必須置於原組卡片底下)
7.所得稅、財產稅及其他罰款,一律繳給銀行
8.進牢
進牢情況
(1)走至「進牢」
(2)抽到「拘票」
(3)所轉動圓盤點數連續三次相同
進牢規定:
(1)將代表棋子置於牢中,停止前進三輪
(2)不得收取2000分酬金
(3)不得收取過路費
9.出牢
馬上出牢情況
(1)所轉點數出現12點
(2)取得「出獄許可證」
(3)罰款500分
10.貿易中心
(1)玩家必須擁有同色一組土地時,方可購買貿易中心;同時,購得之貿易中心必須平均建立於同色之各塊土地之上
(2)當貿易中心告罄時,欲購者待銀行收回他人出售之貿易中心時方可購買。如欲購者超過一人時,以出價者最高者購得
11.貿易總匯
(1)玩家必須在其同色一組土地各建滿四幢貿易中心方可向銀行換建貿易總匯,每一土地所建貿易總匯以一幢為限
(2)當貿易總匯告罄時,欲購者待銀行收回他人出售之貿易總匯時方可購買。如欲購者超過一人時,以出價者最高者購得
12.出售
(1)空地、礦業及航運公司,可以協議私相買賣
(2)貿易中心及貿易總匯以半價售回銀行
(3)空地之拋售,如無人願收購,銀行得以半價收回
13.抵押
玩家抵押地產時,抵押價以背面所載的價格向銀行為之。欲解除抵押關係,必須向銀行繳回抵押之款額,外加抵押價10%之利息。貿易中心及貿易總匯均不得抵押,必須於土地抵押前以半價售回銀行
14.破產
當玩家無力清償債務時,即宣告破產,退出遊戲
15.大企業家產生
當玩家陸續退出,最後握有全部財產的玩家,即為「大企業家」,並可統計財產價值作為記錄。若遊戲時間過長,可以共同洽訂一個目標,最先達成此一目標的玩家,即為勝利者
遊戲特色
1.機會卡及命運卡有好有壞,影響到玩家們的資金,測試玩家們的運氣
2.遊戲中玩家可買產業、建貿易中心、建貿易總匯,滿足一下做企業大老闆的滋味。別的玩家經過時還要繳過路費,更讓玩家享受到「不用工作,還可坐在家裡數錢」的感覺
3.因遊戲時間很長,往往從中午一玩就一個下午,甚至到晚上,算是休閒時排遣時光非常適合的紙上遊戲
「大企業家」遊戲所觸及的產業包羅萬象,包括礦業、工業、交通業、金融業及觀光業等,其價位則反映出各產業的價值差異。玩家們透過遊戲過程,除可瞭解產業分類及項目外,亦可感受經營企業的氣氛,享受當企業大老闆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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