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對決」為圖盤類遊戲進行過程之競技階段的重要機制,一般多出現在「大英雄」系列遊戲中。「相互對決」包括玩家與遊戲角色之間的對決及玩家與玩家之間的對決,對決方式包括擲骰、翻卡、用卡及對號等。近期推出的「大富翁」系列遊戲中,亦有加入「相互對決」的機制。

 

在「快打旋風」遊戲中,停在「格鬥者身份」格時,則須展開格鬥。若勝利,則可取得「格鬥者身份」卡一張,增加精神力20分、體力20分;若失敗,則須退到十格之內的任何補給站或休息站之格,耗損精神力20分、體力20分,翻天機卡一張。格鬥勝敗結果,依擲骰數字決定。若點數為12:勝黃色格鬥者,但輸給水色及粉紅色格鬥者;若點數為34:勝水色格鬥者,但輸給黃色及粉紅色格鬥者;若點數為56:勝粉紅色格鬥者,但輸給黃色及水色格鬥者。

 

當對方停駐黃色戰鬥格時,我方可拿出一張格鬥者身份卡,此時對方擲骰必須1點才能算贏(原先為12點算贏),並同時獲得我方所拿出的格鬥者身份卡。若對方輸,則我方所拿出的格鬥者身份卡歸為公有,對方並退到十格之內的任何補給站或休息站之格,耗損精神力20分、體力20分,翻天機卡一張。對方停駐水色及粉紅色的狀況亦同。而當我方停駐水色戰鬥格時,我方可拿出一張格鬥者身份卡,此時我方擲骰只要3456點皆算贏(原先為34點算贏),所拿出的格鬥者身份卡仍屬我方。若我方輸,則除照辦輸的三個動作外,並損失該張格鬥者身份卡。我方停駐黃色及粉紅色的狀況亦同。

 

在「殭屍幽魂」遊戲中,甲玩家行至黃色格時,乙玩家可選一張情況卡。此時,甲玩家須猜此卡為「真幽魂出現」或「無幽魂出現」,並拿出適當的道具卡來軀除幽魂;同樣的情形適用於乙方。若乙玩家提「真幽魂出現」:甲玩家提63張的道具卡,則道具卡歸公,甲玩家得成績;甲玩家提1張的道具卡,則道具卡歸公,甲玩家無成績;甲玩家不提道具卡,甲玩家則昏倒在地。若乙玩家提「無幽魂出現」:甲玩家提6張的道具卡,則道具卡歸公,甲玩家無成績;甲玩家提3張的道具卡,則道具卡歸乙玩家,甲玩家無成績;甲玩家提1張的道具卡,則道具卡歸公,甲玩家無成績;甲玩家不提道具卡,甲玩家無成績。

 

在「恐怖的食人族」遊戲中,被食人族捉到宰食場後,若擲骰出現123點則被宰殺吃掉,若出現456點則可空手逃回出發站,所有持卡須繳回。在「少林寺」遊戲中,當某位玩家取得玉璽後,此時玩家成為少林寺人,其他玩家成為清廷人。少林寺人與清廷人相遇時須打鬥一次,少林寺人停在藍色格時亦須打鬥一次,打鬥時須翻「打鬪」卡決定勝負。「五彩超人棋」遊戲中,當玩家行至圓圈號碼格的位置時,若有其他玩家停在底下三個號碼中的任何一格,則可向他們收取格上所示的分數。

 

而在「大富翁」系列的「戰國策」遊戲中,當玩家停留於未經他人購買的「戰場」格時,必須進行會戰。「無人戰場」擲骰點數視為4點,若玩家所擲點數大於4點,則可從國庫領取500,並取得戰場土地卡並公開置於面前桌上。如停留於已被人購買的戰場土地時,則雙方進行會戰。即各擲骰子比較大小,勝方可向敗方領取500,並取得戰場土地卡並公開置於面前桌上。

 

至於「抓狂開瘋府之賞金獵人」遊戲中,當玩家行至「案發現場」時,應於惡人卡擺放公區翻取最上層的「惡人卡」一張。如果該玩家擁有剋制被翻取的惡人的法器時,則可順利逮捕該惡人,持有該張「惡人卡」。如果該玩家沒有剋制被翻取的惡人的法器時,則須將此「惡人卡」與公區的惡人卡重新洗牌後,放回「惡人卡」公區,並將跳棋移格至「寨牢」格中,暫停擲骰子次,且於下一次擲骰子之前,無權向其他玩家收取任何過路費;或是選擇交出100元黃金券贖身,然後跳回「起點」格,重新出發。

 

當玩家行至「半路攔截」時,移動至此格的玩家有權利是否要指定與其他某位已擁有「某一張」惡人卡的玩家做攔截人犯的對戰。若移動至此格的玩家選擇當挑戰者,向某一玩家挑戰,被挑戰的玩家則為捍衛者,被動與挑戰者對戰,以捍衛已持有的惡人卡。對戰方式以擲骰子比大小,點數大者贏一把,三戰二勝。若挑戰者勝,則成功攔截以「取得」捍衛者持有的「某一張」惡人卡;若挑戰者敗,則須支付捍衛者所持有的「某一張」惡人卡上所登載的賞金之一半金額黃金券予捍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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